很多小伙伴都知道文创产品多少都还是会保留一些文创产品设计的气息,就是让人感觉起来设计文化产品的角度是遵循传统的,而且很多就算是创意产品文化上也不会太过于标新立异,虽然是艺术衍生品设计,但是也尊重传统,与改编不是乱编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这些文创产品与设计他们背后的运作逻辑又会带来什么样的推动力呢?
一、消费行为是一种情感运作,消费者对文化商品的消费行为是一种文化或情境的情愫发酵,消费地方创意产品文化商品时,可以将当地的人文背景带回家里,因此,商品的价值就在他背后的故事。所以文化商品应该具备诱发这些情愫的元素,无论在外观、材质或技法上。如果商品在这方面的特征不明显,也可透过企业的品牌形象或包装的手法来达成,这里的包装是指商品的营销包装,如参与公益活动、特色活动的事件加持。
二、消费行为是一种心理价值比较,消费者选购创意产品文化商品会就商品所带的意涵进行比较,包括品牌价值、定位,或是商品本身的故事性。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品不具品牌价值、没有背景衍生故事,是无法触动消费者的购买动机,而且这些触动人心的品牌或含意如果深度不够时,就会被视为消耗性的消费,就是可买也可不买。
三、知名品牌不是永远的选择,看到文创市场的热度,许多知名品牌甚至科技品牌也纷纷产出创意产品文化商品,然而文创市场讲的是人文文化与创意,因此这些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定型的大品牌不见得会是赢家。文化创意商品具备了独一无二的个性(过去的商品用‘特性’来区隔,文创商品带着的应该是跟人类心理层可以沟通的‘个性’),这个性是需要特别去形塑的,另外在创意度上小品牌较没有大品牌的包袱,挥洒空间就比较大。